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邬桥经济园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邬桥经济园区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跟踪评价的相关内容。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邬桥经济园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2、项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邬桥经济园区,邬桥经济园区规划范围东至安邬路、西至浦卫公路、南至大叶公路、北至耀光河,规划开发面积为75.25ha。
3、规划实施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上海邬桥经济园区(南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园)管委会
单位地址:奉贤区大叶公路2665号
联系人:薛侃侃
联系方式:021-55666016
4、评价机构概要
单位名称: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27弄2号楼339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8557940322 fdeepdb@163.com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9日止。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体范围详见报告简本)。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链接见附件(http://www.fudandesign.com/index.php?a=lists&catid=3)。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或从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27弄2号楼339室。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27弄2号楼339室
联系电话:18557940322
电子邮箱:fdeepdb@163.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实施单位以及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邬桥经济园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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